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传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方晟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进军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慈代红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静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媛媛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吴翠霞为县信访局局长。决定免去:
刘毛陆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勤俭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方勤俭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勤俭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