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4日在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枞阳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的决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枞阳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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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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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春同志所作的《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